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有关论文要求
正常申报条件
论文、著作条件
(一)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
在受聘副高级职务期间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 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(独撰,且在10万字以上);
2、在SCI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(第一作者);
3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(第一作者)。
(二)副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
在受聘中级职务期间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(独撰,且在5万字以上)。
2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(第一作者)。
3、在国家级或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(第一作者)。
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
(一)申报副主任医(药、护、技)师,在任现职期间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3、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(第一作者);
4、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(第一作者);
5、在市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(第一作者);
(二)申报主任医师,在任现职期间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4、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(第一作者);
5、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(第一作者);